在深圳,每年都有許多個體戶注銷營業執照。注銷營業執照需要符合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本文將詳細介紹深圳個體戶注銷營業執照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準備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身份證復印件;
3. 舊章、發票等財務蓋章用品;
4. 過戶證明或租賃合同(如果有)復印件;
5. 勞動合同、用工記錄(如果有固定員工)。
二、辦理流程
1. 出具注銷申請
個體戶應到工商所業務部門,填寫《企業注銷申請表》和《財產清算報告》;如無報告,需填寫《無財產清算報告說明》,并在《財產清算報告》所列頂格或簽章,注明申請時的具體日期。
2. 審核報備
工商所核驗個體戶繳納的稅收及社會保險等社會責任事項,并征集稅務、人事、工商及其他登記部門、行業組織或有關企事業單位的意見,對經審核達到注銷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注銷登記的有關事項進行公告。如有異議,應在公告發出后的15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3. 相關清算
在經公告無異議后的30日內,個體戶應公告其未經清算的債務或者債權,并通知債權人及債務人到場清償或受償。在履行相應清償或受償前,個體戶不得根據清算方案分配資產。
4. 注銷登記
債務清算分配完畢后,個體戶應到工商所完成注銷手續。在申請注銷前,個體戶不得分配剩余資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的真實性履行調查職責。
三、注意事項
1. 注銷申請應按規定填寫,內容真實、準確;
2. 未完成債務清算是不符合注銷條件的;
3. 應四處公開未經清算的債務或債權,盡量避免對債務人產生影響;
4. 申請債權清算時,需選擇約定人民幣金額;
5. 清算順序為:繳納稅金、社會保險金,償還債務、清償債權,剩余部分可以分配;
6. 注銷后的發票、財務賬簿等應保存兩年以上。
通過以上流程,個體戶的營業執照就順利注銷了。在注銷營業執照時,個體戶應嚴格按照程序和標準進行操作,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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